提升軍隊文職人員招聘公共基礎寫作文章寫作實用辦法:名言佳句
申論的學習是一個任重而道遠的工作,不能指望通過一時一事就能瞬間提高成績,所以平時的積累就顯得尤為重要,當然積累方法和真題是一方面,要想提高成績把作文寫好也是關鍵,所以專家在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名言,幫助大家提升寫作的層次,為提高分數(shù)做好準備。一、團結(jié)篇:1、團結(jié)的可貴,在敵人面前才會深知。哈薩克族2、若不團結(jié),任何力量都是弱小的。拉封丹3、雁怕離群,人怕掉隊。4、妥協(xié)對任何友誼都不是堅固的基礎。泰戈爾5、所謂友情,是平等的人們之間離開了利益關聯(lián)的交易。哥爾斯6、一個人像一塊磚砌在大禮堂的墻里,是誰也動不得的;但是丟在路上,擋人走路是要被人一腳踢開的。7、一個籬笆打三個樁,一個好漢要有三個幫。8、誰若與群眾脫離,誰的命運就要悲哀。奧斯特洛夫斯基9、世間最完美的東西,莫過于有幾個頭腦和心地都很正直的嚴正的兄弟姐妹。10、單絲不成線,獨木不成林。俗語11、沒有兄弟姐妹也沒有敵人的人,就是凡夫俗子。二、就業(yè)篇:1、種子牢記著雨滴獻身的叮囑,增強了冒尖的勇氣。2、只有腳踏實地的人,才能夠說:路,就在我的腳下。3、一個有信念者所開發(fā)出的力量,大于99個只有興趣者。4、英雄的事業(yè)必定包含著艱險,如果沒有艱險也就不成為英雄了。5、有信念不一定成功,沒信念一定會失敗。6、欲望以提升熱忱,毅力以磨平高山。7、只會幻想而不行動的人,永遠也體會不到收獲果實時的喜悅。8、未曾失敗的人恐怕也未曾成功過。9、無論才能、知識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熱情,則無異紙上畫餅充饑,無補于事。10、新路開始常是狹窄的,但它卻是自己延伸拓寬的序曲。11、學習是制度,培訓是責任。12、言行一致是成功的開始。三、法治篇:1、管理就是決策。赫伯特西蒙2、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托賓3、企業(yè)的成功靠團隊,而不是靠個人。羅伯特凱利4、管理者的最基本能力:有效溝通。威爾德5、管理就是把復雜的問題簡單化,混亂的事情規(guī)劃化。杰克韋爾奇6、正確的決策來自眾人的智慧。戴伊7、把你的競爭對手視為對手而非敵人,將會更有益。羅莎貝斯莫斯坎特8、即使贈品只是一張紙,顧客也是高興的。如果沒有贈品,就贈送笑容。9、兵隨將轉(zhuǎn),無不可用之才。作為一個管理者,你可以不知道下屬的短處,卻不能不知道下屬的長處。10、獎勵什么,就會得到什么。米契爾拉伯福11、危機不僅帶來麻煩,也蘊藏著無限商機。格雷格布倫尼曼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張強、張華訴王某無因管理糾紛案-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21 11:22:50張強、張華訴王某無因管理糾紛案案情簡介王某在販運蘋果赴濟南的途中,不幸在沾化縣境內(nèi)發(fā)生撞車事故。王某和司機李某受重傷被送往醫(yī)院搶救。當?shù)剞r(nóng)民張強、張華見王某的一車蘋果撒落在地,若不及時處理便會損失更大,出于好心,他們便按當?shù)毓r,雇人將蘋果撿起,運到市場,按當時當?shù)膬r格銷售,共為王某挽回經(jīng)濟損失5000元。一個月后,王某病愈出院,即向張強、張華索要該款。張強、張華付款后,要求王某補償已墊付的工錢、雇車費用計400元。王某則以兩人做好事為由拒付。張強、張華遂訴至法院。法律問題1張強、張華的行為是否為善意占有?2張強、張華要求王某補償已墊付的工錢、雇車費用是否合理?本案核心張強、張華擅自處分蘋果的行為是否有效?法理評析在現(xiàn)代民事法律制度中,無因管理是民事法律之債的發(fā)生根據(jù)之一。無因管理作為債的一種發(fā)生根據(jù),是指沒有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法律事實。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當事人稱為管理人,受事務管理或者服務的當事人稱為本人或者受益人。無因管理的構成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管理他人事務管理他人事務是無因管理成立的前提條件,沒有對他人事務的管理和管理自己的事務就不是無因管理。管理他人事務既包括對他人事物的管理行為.如對他人財務的保存、利用、改良、管領、處分等;也包括為他人提供服務,如為他人提供勞務幫助。管理人所管理的事物包括有關人們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項,可以是有關財產(chǎn)性的,也可以是非財產(chǎn)性的。管理內(nèi)容可以是事實行為,也可以是法律行為,在實施法律行為時,管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也可以以本人的名義。(二)有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主觀上須有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即具有為他人謀利益的主觀動機。無因管理的成立只要求管理人主觀上有為本人謀利益的目的,至于無最終結(jié)果是否有利于被管理人,是否使被管理人利益免受了損失,則應該屬于無因管理的效力問題,屬于管理人是否履行因無因管理而發(fā)生的債務問題,而不應該影響無因管理的成立。(三)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無因管理的 無因 就是指無法律上的原因,也就是無法律上的義務或者約定的義務為他人管理事務,它是無因管理成立的首要條件。所謂法定義務,是指法律上直接規(guī)定的義務。這種法定義務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規(guī)定而發(fā)生的義務,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規(guī)定而發(fā)生的義務。例如,警察看見一個人在毆打另一個人,遂上前制止。便不屬無因管理,因為警察的特殊身份決定其負有此法定的義務,其制止行為屬履行職責。所謂約定義務,是指基于管理人與受益人之間的約定而發(fā)生的義務。當事人的這種約定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只要是當事人在合同和約定了管理人有管理的義務,不論該義務是其主義務還是附隨義務,管理人的管理均為有義務的行為,不成立無因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3條對無因管理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本案中,從社會道德來說,張強,張華是做好事。但從法律角度來看,這是一種善意占有的行為。所以,張強,張華要求王某補償400元是按當?shù)毓r支付的搬運工錢。這是為實行管理行為所必須支付的實際合理的費用,并非索取報酬或編造名義變相索取報酬,因而王某應當支付善意占有人張強,張華因維護該動產(chǎn)支出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