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體地方政府的概念、特點和優(yōu)缺點。

自治體地方政府的概念、特點和優(yōu)缺點。減小字體增大字體自治體地方政府的概念、特點和優(yōu)缺點。

自治體地方政府是由當?shù)鼐用褚婪ㄟx舉產生的地方政府。

特點:不是由中央政府任命或批準任命;公共權力直接來源于當?shù)鼐用袷终Z,同上級和中央政府之間不存在命令指揮與服從的關系;在處理法定事務時,擁有獨立的處置權力;

優(yōu)點:能較廣泛地吸引當?shù)鼐用駞⑴c地方事務管理,發(fā)揚民主政治;能更好的發(fā)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從實際出發(fā),依據地方民眾的需求辦好各項事務;有利于民眾加強對地方政府活動的監(jiān)督,促使地方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缺點:容易只從當?shù)匮矍熬植坷娉霭l(fā)來處理問題,忽視國家整體利益;在缺乏有效監(jiān)督的控制下,有可能使中央政令難以得到貫徹落實;容易導致不同地域的自治體政府,向居民提供所需公共管理與服務產生差距;

第2篇行政體地方政府與自治體地方政府、混合體地方政府的異同。行政體地方政府與自治體地方政府、混合體地方政府的異同。(一)從產生方式看,(9分)

行政體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或上級政府任命產生的,是作為中央政府或上級政府下級機關的行政機關;行政體地方政府的首長及其主要部屬是由中央或上級政府任命;

自治體地方政府是由當?shù)鼐用褚婪ㄟx舉產生的,自治體地方政府不是國家的地方行政機關,與中央和上級政府之間不存在命令指揮與服從的關系。

混合體地方政府是由當?shù)鼐用襁x舉產生的,但與中央和上級政府之間存在不同形式的上下級關系。議決機關由居民選舉產生,再由地方權力機關選舉產生執(zhí)行機關人民政府。

(二)從權限范圍大小看,(6分)

行政體地方政府的權限取決于中央政府的意愿或授予。

自治體地方政府在處理法定自治事務時,擁有法定的獨立處置權力;

混合體地方政府作為國家行政機關,上一級政府有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