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融資租賃協議-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20 17:48:33融資租賃協議。國際融資租賃通常是指由一國出租人按另一國承租人的要求購買租賃物并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而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yǎng)由承租人承擔的一種租賃方式。融資租賃的期限較長,可接近租賃物壽命;出租人通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足以補償出租人購買租賃物的貨款、融通該貨款的利息和出租人的利潤;租賃期滿,承租人可選擇將租賃物退回出租人或繼續(xù)租用,或按殘值購買??梢?,其是以 融物 方式取代傳統的 融資 方式。(一)典型的融資租賃。由三方當事人和兩個合同構成,即由出租人與供貨人簽訂的購貨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協議構成。1、購貨合同。融資租賃交易中的購貨合同與一般進出口貨物買賣合同在內容上相似。僅就與租賃業(yè)務有關的內容予以說明。(1)供貨人應確認購貨合同項下的貨物系買方(出租人)為出租給第三人(承租人)的租賃物,并保證該租賃物的品種規(guī)格、質量性能等符合承租人的特定要求和使用目的。(2)供貨人應如期直接將貨物交給承租人,并履行其他義務。承租人對貨物應即使驗收。(3)租賃協議無效或解除,也將帶來購貨合同的解除,但供貨人已履行了其實質性義務(交貨)的,則不在此限。購貨合同需經承租人確認才能生效,且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隨意修改。2、租賃協議。一般是不可撤銷的,雙方(尤其是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不得提出解約要求。一方面,在租賃協議項下,承租人應承擔如下義務:(1)如供貨人遲延交貨或所供租賃物有及致人損害的,出租人概不負責,承租人一般也不得解除租賃協議;(2)承租人應按時向出租人支付租金;(3)承租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租賃物,如不得隨意遷移、改裝租賃物;對租賃物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一缺陷,應及時報告出租人。同時,租賃物的保養(yǎng)和維修應由承租人負責;(4)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出售、轉讓、轉租、抵押租賃物,對租賃物的性能和技術資料應予保密。(5)在承租期間,承租人應承擔租賃物損壞(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的風險,同時不能因此而免交租金。另一方面,在租賃協議項下,出租人應承擔的義務主要有:(1)如供貨人不交付購貨合同項下的租賃物,承租人有權解除與出租人訂立的租賃協議;(2)當供貨人遲延交付或將會的租賃物存有瑕疵,作為該租賃物買主的出租人有義務將其對供貨人的索賠權,轉由承租人直接行使;(3)在租賃期間,出租人無權擅自處分租賃物。此外,租賃稅收由誰承擔及租賃物風險由誰投保也應在租賃協議中明確約定。(二)特殊的融資租賃。最為普遍的是 杠桿租賃 (又叫 衡平租賃 ),指租賃物購置成本的小部分(一般為20%-40%)由出租人出資,大部分(60%-80%)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一種租賃方式。杠桿租賃項下的貸款以租賃物為抵押,但貸款人對出租人無追索權,貸款只能通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得到償還。申言之,如承租人不愿或無力支付租金,貸款人也無權向出租人追償,只能依約行使抵押權,處分擔保物(租賃物)。對出租人而言,其應以租金收入先償還貸款(通常約定由承租人直接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只有當全部貸款清償之后,出租人才有權收受其余租金。杠桿租賃當事人較多,除有出租人、承租人、貸款人外,因出租人和貸款人可能都不只一個,他們往往設立信托制度,以自己為受益人,分別由出租人物色一名物主信托人,統一管理信托資產;由貸款人物色一名契約信托人,統一管理貸款事務。杠桿租賃能在國際租賃市場上得以迅速推廣的原因:20世紀60年代以來,許多西國家為了鼓勵設備投資,給予設備購買人投資抵扣、加速折舊等稅收優(yōu)惠。對出租人而言,采用杠桿租賃,既可獲得貨款人的信貨支持,又能取得稅收優(yōu)惠待遇;相應地,出租人多以降低租金的方式將所得的部分稅收利益轉讓給承租人,從而使雙方都能從中受益。另一方面,對貨款人而言,其雖無追索權,但 從租金中收回貨款本息的權利排在出租人取得租金的權利之前,再加上有租賃物的擔保作用,貨款風險大大降低,雖然杠桿租賃法律關系復雜,但 是能給各方帶來更多的利益,因而在國際租賃市場上得以迅速推廣

2017公共基礎知識商法:和解協議的法律效果(二)-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13 19:00:072)全體和解債權人受和解協議的約束。和解債權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無財產擔保債權的人,無論其是否參加和解協議的表決。和解協議對全體和解債權人均有拘束力。這種約束力主要表現為:①債權人必須按照和解協議規(guī)定的數額、時間和方式請求和接受清償,不得超出和解協議規(guī)定的范圍進行個別追索,也不得私下向債務人謀取和解協議以外的特別清償利益。②和解債權人未依照破產法規(guī)定申報債權的,在和解協議執(zhí)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和解協議執(zhí)行完畢后,可以按照和解協議規(guī)定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但是,和解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所享有的權利,不受和解協議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