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公證書-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1-24 16:46:08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公證書()ХХ字第ХХ號茲證明出讓方(或轉讓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ХХ與受讓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于Х年Х月Х日,在ХХ(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 ),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ХХХХ合同》。經(jīng)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及《ХХХХ》(相應的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中國人民共和國ХХ省ХХ市(縣)公證處公證員(簽名)ХХ年Х月Х日注: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住址;2、如合同并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 在我的面前 一句不寫。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買賣合同-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07 20:42:02考點1:買賣合同(P293)(200%注意案例題,全部都是重點)(一)交付標的物1.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交付的內涵(1)交付標的物的方式①交付標的物;②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③標的物為無需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信息產(chǎn)品,當事人對交付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依照法律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信息產(chǎn)品或者權利憑證即為交付。(2)附隨交付義務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主要應當包括保險單、保修單、普通發(fā)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產(chǎn)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鑒定書、品質檢驗證書、產(chǎn)品進出口檢疫書、原產(chǎn)地證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等。2.交付期限(1)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2)約定交付期間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間內的任何時間交付;(3)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的不明確的,按照《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出賣人可以隨時履行,買受人可以隨時要求出賣人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3.交付地點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1)標的物需要運輸?shù)?,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買受人。(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yè)地交付標的物。4.多交標的物(1)出賣人多交標的物的,買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絕接收多交的部分。(2)買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價格支付價款。(3)拒絕①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的,應當及時通知出賣人;②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標的物的,可以代為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③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代為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④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承擔代為保管期間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1.一般規(guī)則(1)標的物為動產(chǎn)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標的物為不動產(chǎn)的,所有權自標的物登記時起轉移。(2)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chǎn)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chǎn)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3)出賣具有知識產(chǎn)權的計算機軟件等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chǎn)權不屬于買受人。2.普通動產(chǎn)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chǎn)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jīng)轉移;(2)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3)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交付>付款>訂合同。3.特殊動產(chǎn)出賣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chǎn)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地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等合同義務;(2)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3)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也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等合同義務;交付>登記>訂合同。(4)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之一,又為其他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已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將標的物所有權登記在自己名下。4.所有權保留(1)當事人可以在動產(chǎn)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時,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所有權保留的規(guī)定只適用于動產(chǎn),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將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guī)定適用于不動產(chǎn)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出賣人的取回權①當事人約定所有權保留,在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前,買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出賣人造成損害,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A)未按約定支付價款的;(B)未按約定完成特定條件的;(C)將標的物出賣、出質或者作出其他不當處分的。取回的標的物價值顯著減少,出賣人要求買受人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②取回權的限制(A)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標的物總價款的75%以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在將標的物出賣、出質或者作出其他不當處分的情形下,第三人已經(jīng)依法善意取得標的物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③回贖出賣人取回標的物后,買受人在雙方約定的或者出賣人指定的回贖期間內,消除出賣人取回標的物的事由,主張回贖標的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④另行出賣(A)買受人在回贖期間內沒有回贖標的物的,出賣人可以另行出賣標的物。(B)出賣人另行出賣標的物的,出賣所得價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費用、再交易費用、利息、未清償?shù)膬r金后仍有剩余的,應返還原買受人;如有不足,出賣人要求原買受人清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原買受人有證據(jù)證明出賣人另行出賣的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除外。(三)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1.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2.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shù)脑谕緲说奈?,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已經(jīng)毀損、滅失卻未告知買受人,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出賣人未按照約定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4.當事人對風險負擔沒有約定,標的物為種類物,出賣人未以裝運單據(jù)、加蓋標記、通知買受人等可識別的方式清楚地將標的物特定于買賣合同,買受人主張不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5.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6.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7.買受人依法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8.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四)標的物的質量檢驗1.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2.檢驗期間(1)約定檢驗期間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shù)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shù)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2)沒有約定檢驗期間①當事人對標的物的檢驗期間未作約定,買受人簽收的送貨單、確認單等載明標的物數(shù)量、型號、規(guī)格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買受人已對數(shù)量和外觀瑕疵進行了檢驗,但有相反證據(jù)足以推翻的除外。②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fā)現(xiàn)或者應當發(fā)現(xiàn)標的物的數(shù)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shù)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3.檢驗標準出賣人依照買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標的物,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與買受人和第三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為標的物的檢驗標準。4.質量瑕疵擔保責任(1)合同約定減輕或者免除出賣人對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但出賣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不告知買受人標的物的瑕疵,出賣人主張依約減輕或者免除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質量存在瑕疵,主張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買受人在締約時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的除外。5.質量保證金出賣人應當保證標的物的價值或使用效果;買受人依約保留部分價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出賣人在質量保證期間未及時解決質量問題而影響標的物的價值或者使用效果,出賣人主張支付該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6.減價責任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有權依法要求減少價款的;當事人有權主張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差價;價款已經(jīng)支付,買受人主張返還減價后多出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五)買賣合同解除的特殊規(guī)則1.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2.標的物為數(shù)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可以就該物解除合同,但該物與他物分離使標的物的價值顯受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就數(shù)物解除合同。3.出賣人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出賣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標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買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標的物解除,該批標的物與其他各批標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經(jīng)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標的物解除。4.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5.出賣人沒有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從給付義務,致使買受人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買受人有權依法單方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六)預約合同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七)試用買賣合同1. 視為購買(1)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已經(jīng)支付一部分價款的,應當認定買受人已經(jīng)同意購買,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2)在試用期內,買受人對標的物實施了出賣、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非試用行為的,應當認定買受人同意購買。2.買賣合同存在下列約定內容之一的,不屬于試用買賣:(1)約定標的物經(jīng)過試用或者檢驗符合一定要求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2)約定第三人經(jīng)試驗對標的物認可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3)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調換標的物;(4)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退還標的物。3.試用買賣的當事人沒有約定使用費或者約定不明確,出賣人主張買受人支付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房屋租賃合同-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1-24 22:49:15房屋租賃合同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聯(lián)系編碼: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聯(lián)系編碼: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xié)議: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chǎn)權證號)為_____。第二條 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第三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第四條 租金。該房屋月租金為(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guī)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第五條 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chǎn)權的承諾。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chǎn)權糾紛;除補充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第八條 維修養(yǎng)護責任。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xié)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乙方應執(zhí)行當?shù)赜嘘P部門規(guī)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jiān)督檢查。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第十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1.水、電費;2.煤氣費;3.供暖費;4.物業(yè)管理費;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租賃期,如果發(fā)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xù)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xù)租賃,則續(xù)簽租賃合同。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個月;5.無正當理由閑置達_____個月;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8._____________________;9._____________________;10.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xiàn)本合同第十條規(guī)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jīng)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第十九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jīng)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于___ ___年___月___日于___附件一:房屋平面圖(略)附件二:房屋附著設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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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7-06-02 23:17:20合同法(一)合同的概念、特點和種類:1、概念:合同也稱為契約或協(xié)議,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xié)議。2、特征:(1)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行為;①平等主體;②兩個以上主體(區(qū)別于單方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是指基于單方意志即可成立的法律行為。例如被代理人事后追認行為,贈予行為)合同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的合意得以成立的。(2)合同的基本內容是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3)合同是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且具有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和真實性的協(xié)議;①當事人在締約是自愿的,不是受強制而為的行為;②內心意思和外在表示有一致性;(4)合同須有合法性、確定性內容、可履行性有履行的可能性。(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則:1、意思自治原則:合同當事人取得權利義務或從事民事活動時有基于其意志的自由,不受國家權力和其他當事人非法干預。2、平等、公平原則3、誠實信用原則4、公序良俗原則: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jīng)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三)合同的訂立:1、合同訂立的程序:合同經(jīng)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簽訂才能成立,合同訂立的程序是指當事人相互作出意思表示并就合同條款達成一致協(xié)議的具體過程,這一過程分為要約和承諾。A、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fā)出要約的當事人為要約人,受領要約的當事人為受要約人。(1)要約必須由特定的當事人作出,一項要約,可以由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提出。但發(fā)要約的人必須是特定的人(因為要約的目的是為了有人回應要約,人有承諾、訂立合同,只有要約人是特定的人,他人才能對之承諾。)(2)要約必須向相對人作出,要約必須經(jīng)過相對人的承諾才能訂立合同。因此要約必須是要約人向相對人發(fā)出的意思表示,對于不特人作出的如廣告、公告、價目表這些不是要約要約邀請。它們的目的是希望看到的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另:要約一經(jīng)接受合同即成立)(3)要約的內容要具體、明確。不能僅表達想要訂立合的愿望,而是要使要約人足以了解將來可能成立的合同的主要內容。要約的生效時間:到達受約人時生效可以撤回B、承諾: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1)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否則,視為拒絕原要約,并構成新要約;(2)承諾須在要約的存續(xù)期間內作出;(3)承諾生效表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承諾也可以撤回)2、合同的內容設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法》第12條規(guī)定:合同應包括下列內容:(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2)標的 (3)數(shù)量 (4)質量(5)價格或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3、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A、承諾生效的時間:如以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則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實踐中如果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且對方接受的視為合同成立。B、承諾生效的地點:以合同書訂立的,則為簽字或蓋章地。若以書信等其他形式訂立的,則為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居住地。(四)合同的效力:已經(jīng)成立的合同將對合同當事人乃至第三人產(chǎn)生和法律后果,或說法律約束力,當法律對當事人合意予以肯定性評價時,發(fā)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生效;如予以全然否定性評價,發(fā)生合同絕對無效的法律后果;予以相對否定性評價時,發(fā)生合同可撤銷或效力未定的法律后果。(五)合同的履行:主要指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執(zhí)行,執(zhí)行合同的義務,按合同訂立的要求,須是全部合同義務都應執(zhí)行,即全面履行、正確履行、親自履行、誠實信用。1、條款約定不明的履行:合同的條款應當明確、具體、以便合同的履行,但由于客觀情況的復雜性和當事人主觀認識的局限性(合同條款欠缺或約定不明的情況不可避免)出現(xiàn)這種情況的補救方法當然是明確化。即補充欠缺的條款,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可按交易習慣來處理,除此還有法律的補充性規(guī)定。2、抗辨權:抗辯權就是一種對抗權,指在雙務合同中,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履行或不能保證履行合同時可以相應地不履行合同的權利,防止單方不履行合同的情況發(fā)生。(1)同時履行抗辯權: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的給付。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未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蛞环皆趯Ψ铰男袀鶆詹环弦?guī)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2)先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約定有先后履行順序的,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后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可依據(jù)對方的不履行行為,拒絕對方當事人請求。(3)不安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約定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如果發(fā)現(xiàn)對方的財產(chǎn)或履行債務的能力明顯減少,以致難以履以其義務時,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如果對方不提供擔保,該當事人可拒絕履行其義務?!逗贤ā芬?guī)定了以下情形:①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yè)信譽;④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它情形;中止履行方應履行自己通知義務,對方提供擔保的,合同應恢復履行,否則可解除合同;或違約責任(無證據(jù))3、合同履行的保全:保全即保護使其安全。保全的目的是使合同義務得以充分的履行,主要是為了保護合同債權人的債權不受債務人的不當行為的損害而對合同債權人采取的一定保金措施。(1)債權人的代位權:債務人不積極履行其到期的債權,對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替?zhèn)鶆杖酥苯酉虻谌诵惺箼嗬#ㄒ詡鶛嗳说膫鶛酁橄蓿┐毁M用(2)撤銷權:債權人對于債務人實施的減少財產(chǎn)的行為而危及到債權人債權的實現(xiàn)時,有請求法院撤銷其行為的權利。債務人實施的減少財產(chǎn)的行為主要包括: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chǎn);或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或自行為之日起五年內例如:田某因開冷飯店借孫某10000元,現(xiàn)還款期限已到。田某的冷飲店因其經(jīng)營不善倒閉。田某將店內的冰箱、彩電等物贈與朋友楊某,現(xiàn)田某無力償還債務,孫某可向法院訴訟、撤銷田的贈與行為。(六)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1、合同的變更:有效成立的合同的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畢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xiàn)。而使合同內容發(fā)生改變。例如:增加或減少標的物的數(shù)量,推遲原定履行期限,變更交付地點或方式等。解釋:本來合同一經(jīng)成立即開始發(fā)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應擅自對合同的內容進行改變,但并不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下法律都一概不允許變更合同。首先,依據(jù)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如果協(xié)商一致自愿變更合同內容,法律一般對此不作硬性禁止。其次,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如果由于客觀情況的變化,使得繼續(x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會造成不公平的后果,那么變更合同條款,調整債權債務內容顯然也有必要。2、合同的轉讓:指在不變更合同內容的前提下,將合同的權利、義務或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主體的轉讓)(1)債權轉讓(讓予):債權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方式將債權轉移于第三人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通知債務人,債務人應對受讓人承擔義務。(2)轉移債務: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務人將合同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債務的轉移應經(jīng)債權人同意(防止債務人逃避債務)從債務一并轉讓,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3)債權債務的概括移轉:合同當事人一方將自己的權利義務概括地移送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承受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例如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義務享有連帶債權、債務。3、合同的終止: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歸于消滅(1)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這是合同終止的最主要、最正常的原因,在當事人雙方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法律規(guī)定履行了債務的情況下,債權債務得到清償,合同絕對消滅,不會由此產(chǎn)生新的債權債務。(2)合同解除。(3)債務相互抵銷(兩人互負給付種類相同的債務時,雙方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數(shù)額內相互消滅)(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5)債權人免除債務。(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7)法律 、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七)合同責任:合同責任包括締約過失責任和違約責任兩種。A、締約過失責任:1、概念:所謂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jù)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而致另一方信賴利益的損失,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2、構成要件: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應具備如下條件:①該責任發(fā)生在合同訂立階段;②一方當事人違反了依誠實信用原則所負擔的義務,如在定約階段所應負的忠實、保密義務;③另一方的信賴利益因此而受到損失,所謂信賴利益是指一方實施某種行為后,另一方對此產(chǎn)生了信賴,并為此支付了一定費用,后因為對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導致合同未成立或無效,該費用得不到補償,因而受到的損失,包括財產(chǎn)的直接減少,也包括應增加而未增加?!逗贤ā芬?guī)定了締約過失責任的三種情形:①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②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③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B、違約責任:1、概念:違約責任: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所承擔的法律后果。2、歸責原則:嚴格責任/無過錯責任違約發(fā)生以后,確定違約當事人的責任,應主要考慮違約的結果是否由違約方的行為造成的。不去考慮違約方的故意和過失,也就是說違約方不履行合同義務,不管其主觀上是否有過借均應承擔違約責任。3、違約行為的具體表現(xiàn):(1)預期違約: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又稱為毀約行為。(2)不能履行:合同債務人事實上已經(jīng)不可能實際履行債務。(3)遲延履行: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而未履行債務。(4)瑕疵履行:債務人履行的標的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5)不適當履行:除瑕疵履行之外的,債務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標的、數(shù)量、履行方式和地點而履行債務的行為。4、承擔責任的方式:(1)繼續(xù)履行: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當然前提是在債務履行仍有可能、有繼續(xù)履行的必要時。(2)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種數(shù)額的金錢。分為:懲罰性違約金和賠償性違約金。東歐的一些國家認為違約金是一種懲戒。英美的一些國家認為違約金是一種賠償。我國合同法確定的是違約金的賠償性,也就是說支付了違約金債權人不得同時請求債務人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賠償損失。違約金的數(shù)額是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規(guī)定的,并不以有損害事實為要件。但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份高或過份低于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當事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予以減少或增加。(依公平的原則)(3)賠償損失(損害賠償)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chǎn)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jīng)濟補償。損害賠償它以違約行為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的事實這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則變不上損害賠償。(區(qū)別于違約金)(4)定金:合同當事人約定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在合同履行前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shù)量的金錢,以保障合同債權實現(xiàn)的一種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折抵價款或收回。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與違約金同樣不能同時適用。另外《擔保法》對定金的數(shù)額進行了限制,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20%。(5)其它補救措施:主要針對質量不符合約定的。違約方承擔的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等。5、違約責任的免除:(免責事由)依合同法的規(guī)定,免責事由分為法定事由,免責條款和因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三種,若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了上述三種事由,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將部分或全部免去債務人的責任。(1)法定事由一不可抗力合同訂立后發(fā)生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觀現(xiàn)象。a、自然災害 b、政府行為(政策) c、社會異常事件(戰(zhàn)爭、罷工)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將不可抗力的事實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并應提供有關證明,否則,如造成對方當事人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2)免責條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一定的事由或條件,當違約符合所約定的事由或條件時,可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責任。(3)因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例如: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的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