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軍隊文職招考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關于“婦女”的考點匯總
一、勞動法中關于婦女的特殊保護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yè)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性別歧視等方式侵害勞動者的平等就業(yè)權。在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企業(yè)會在招聘過程中設置一些條件從而將女性勞動者排除在外,這些都侵害了勞動者的平等就業(yè)權,法律對此予以嚴禁。同時,勞動合同法中對于婦女也有特殊的規(guī)定,對于女職工在孕期、產(chǎn)期和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婦女的勞動權益。二、刑法中對于婦女的保護在刑罰處罰中,有三種情形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判處死刑的,即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以及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老人,當然,對于老人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也可以判處死刑。在這一規(guī)定中就對于懷孕的婦女作了特殊的處理。在備考中大家尤其要注意的是,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能判處死刑,不僅僅指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同時也是不得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因為無論是死刑立即執(zhí)行還是死刑緩期執(zhí)行,都是死刑。三、婚姻法中對于婦女的保護婚姻法中強調(diào)婚姻自由,不得包辦婚姻。同時,婚姻法還規(guī)定了在三個特殊的時期,男方是不得提出離婚的:婦女在懷孕期間;婦女在分娩后一年內(nèi)即孩子未滿一周歲前;婦女在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此處的中止妊娠既包含著自然流產(chǎn)也包含著人工流產(chǎn)。在以上三個時期內(nèi),男方是不得提出訴訟離婚的,這也是對于婦女的一種特殊保護。此外,在憲法中公民的權利一章中,憲法對于婦女、家庭等也作了特殊的保護。更多,請訪問!
2019年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護理學基礎知識:孕婦的心理歷程有哪些?-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2019年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護理學基礎知識:孕婦的心理歷程有哪些?發(fā)布時間:2019-02-17 11:49:00懷孕是一個女人一生中的大事件,在這個過程中,往往會經(jīng)歷一系列的心里變化,孕婦的心理歷程有哪些?1.驚訝和震驚:在懷孕初期,不管是否是計劃中妊娠,幾乎所有的孕婦都會產(chǎn)生驚訝和震驚的反應。2.矛盾心理:在驚訝和震驚的同時,孕婦可能會出現(xiàn)愛恨交加的矛盾心理,尤其是意外懷孕的孕婦。在得到消息后既享受懷孕的歡愉,又覺得懷孕時機未到,可能會影響工作、學習;同時由于初為人母,缺乏撫養(yǎng)孩子的知識和技能;或缺乏可以利用的社會支持系統(tǒng);或經(jīng)濟負擔過重,家庭條件不許可;或第一次妊娠,對惡心、嘔吐等生理性變化無所適從。但是當孕婦自覺胎兒在腹中活動時,多數(shù)孕婦會改變當初對懷孕的態(tài)度,開始接受并有了初為人母的喜悅之情。3.接受:妊娠早期,孕婦對妊娠的感受僅僅是停經(jīng)后的各種不適反應,并未真實感受到 胎兒 的存在。隨著妊娠進展,尤其是胎動的出現(xiàn),孕婦真正感受到 孩子 的存在,會出現(xiàn) 筑巢反應 ,為孩子購買衣服、睡床等,關心孩子的喂養(yǎng)和生活護理等方面的知識,給未出生的孩子起名字、猜測性別等。妊娠晚期,因子宮明顯增大,給孕婦在體力上加重負擔,行動不便,甚至出現(xiàn)了睡眠障礙、腰背痛等癥狀,大多數(shù)孕婦都盼望著分娩日期的到來。隨著預產(chǎn)期的臨近,孕婦常因嬰兒將要出生而感到愉快,又因可能產(chǎn)生的分娩痛苦而焦慮,擔心能否順利分娩、分娩過程中母兒安危、胎兒有無畸形,也有的孕婦擔心嬰兒的性別能否為家人接受等。這時應做好心理疏導及家庭支持,使孕婦放松心情,輕松待產(chǎn)。4.情緒波動:可能是由于體內(nèi)激素的作用,孕婦的情緒波動起伏較大。往往表現(xiàn)為易激動,為一些極小的事情而生氣、哭泣,常使配偶覺得茫然不知所措,嚴重者會影響夫妻間感情,產(chǎn)生抑郁。5.內(nèi)?。喝焉锲谠袐D表現(xiàn)出以自我為中心,變得專注于自己及身體,注重穿著、體重和一日三餐,同時也較關心自己的休息,喜歡獨處,這種專注使孕婦能計劃、調(diào)節(jié)、適應,以迎接新生兒的來臨。但同時,內(nèi)省行為可能會使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感受冷落而影響相互之間的關系,應做好家屬心理指導。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拐賣婦女、兒童罪-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21 21:17:22拐賣婦女、兒童罪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zhuǎn)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本罪是選擇性罪名:同時實施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zhuǎn)婦女、兒童的行為,或者既拐賣婦女、又拐賣兒童的,只構成一罪,不實行數(shù)罪并罰。(一)成立條件1.實行行為: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zhuǎn)婦女、兒童的行為,都屬于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實行行為。注意:拐賣婦女、兒童罪本身包含非法拘禁的內(nèi)容,所以,如果存在非法拘禁情形的,不再認定為非法拘禁罪。2.行為對象:婦女以及不滿14周歲的兒童。已滿14周歲的男性不能成為本罪的對象,實踐中拐賣已滿14周歲的男性的行為,根據(jù)案件具體情節(jié),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等,不能簡單得出無罪的結論。(1)出賣撿拾的嬰兒的,成立拐賣兒童罪。(2)出賣親生子女或者所收養(yǎng)的子女的行為,只要是將子女作為商品出賣,所換取的是子女的身價的,就應認定為拐賣婦女、兒童罪。注意:需要嚴格區(qū)分借送養(yǎng)之名出賣親生子女與民間送養(yǎng)行為的界限。區(qū)分的關鍵在于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應當通過審查將子女 送 人的背景和原因、有無收取錢財及收取錢財?shù)亩嗌?、對方是否具有撫養(yǎng)目的及有無撫養(yǎng)能力等事實,綜合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屬于出賣親生子女,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后即出賣子女的;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yǎng)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yǎng)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 送 給他人的;為收取明顯不屬于 營養(yǎng)費 、 感謝費 的巨額錢財將子女 送 給他人的;其他足以反映行為人具有非法獲利目的的 送養(yǎng) 行為的。不是出于非法獲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難,或者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私自將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給他人撫養(yǎng),包括收取少量 營養(yǎng)費 、 感謝費 的,屬于民間送養(yǎng)行為,不能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對私自送養(yǎng)導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嚴重損害,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符合遺棄罪特征的,可以遺棄罪論處;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3)以販賣牟利為目的 收養(yǎng) 子女的,應以拐賣兒童罪處理。(4)醫(y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單位的工作人員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將所診療、護理、撫養(yǎng)的兒童販賣給他人的,以拐賣兒童罪論處。3.非法性:(1)如果拐賣行為得到了成年婦女的同意的,阻卻行為的違法性,不構成犯罪;(2)拐賣兒童的,即使征得兒童同意的,也成立拐賣兒童罪;兒童父母等親屬也沒有承諾權限。4.責任能力:(1)已滿16周歲,具有辨認控制能力的自然人。(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拐賣婦女、兒童的不成立犯罪,但是,如果在拐賣婦女、兒童的過程中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則以強奸罪論處。(3)明知他人拐賣婦女、兒童,仍然向其提供被拐賣婦女、兒童的健康證明、出生證明或者其他幫助的,以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論處。(4)明知他人系拐賣兒童的 人販子 ,仍然利用從事診療、福利救助等工作的便利或者了解被拐賣方情況的條件,居間介紹的,以拐賣兒童罪的共犯論處。(5)對于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共犯,應當根據(jù)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參與拐賣的人數(shù)、次數(shù),以及分贓數(shù)額等,準確區(qū)分主從犯。第一,對于組織、領導、指揮拐賣婦女、兒童的某一個或者某幾個犯罪環(huán)節(jié),或者積極參與實施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zhuǎn)婦女、兒童等犯罪行為,起主要作用的,應當認定為主犯。第三,對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區(qū)別不明顯的,可以不區(qū)分主從犯。5.責任形式:(1)主觀上只能出于故意,而且必須以出賣為目的。(2)本罪屬于繼續(xù)犯,所以,在賣出之前,他人知道真相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的,成立本罪共犯,而不是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或者妨害公務罪。(3)以不同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行為應根據(jù)不同目的而有不同定性:1)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是拐賣兒童罪。2)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成立綁架罪。3)不以出賣為目的和勒索財物為目的,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成立拐騙兒童罪。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21 21:18:10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一)成立條件1.行為對象:必須是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如果對方 放鴿子 的,由于不存在被拐賣的婦女,屬于不可罰的不能犯,不成立犯罪。2.危害行為:收買行為。收買不同于收養(yǎng):后者表現(xiàn)為單純接受兒童為自己的家庭成員,而不是用金錢、財物買回婦女、兒童。3.責任形式:故意,要求不以出賣為目的。明知他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仍然向其提供被收買婦女、兒童的戶籍證明、出生證明或者其他幫助的,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的共犯論處,但是,收買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除外。(二)罪數(shù)問題1.收買后有拘禁、傷害、殺害、侮辱、虐待、強奸等行為的,應當并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拐賣婦女、兒童罪定罪處罰,其間存在強奸行為、非法拘禁行為的,直接定拐賣婦女、兒童罪;如果存在故意傷害、侮辱、猥褻等行為的,數(shù)罪并罰。(1)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 性關系 就是指正常的性交行為(文理解釋)。(2)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定罪處罰 :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用人單位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強迫其勞動的,成立強迫職工勞動罪;故意傷害的,成立故意傷害罪;侮辱的,成立侮辱罪。(3)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通常要求收買和出賣行為時間接近。注意:按照有關司法解釋,明知是被拐賣的婦女、兒童而收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論處;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1)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后,違背被收買婦女的意愿,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2)阻礙對被收買婦女、兒童進行解救的;(3)非法剝奪、限制被收買婦女、兒童的人身自由,情節(jié)嚴重,或者對被收買婦女、兒童有強奸、傷害、侮辱、虐待等行為的;(4)所收買的婦女、兒童被解救后又再次收買,或者收買多名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5)組織、誘騙、強迫被收買的婦女、兒童從事乞討、苦役,或者盜竊、傳銷、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的;(6)造成被收買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以及其他嚴重后果的;(7)具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2.刑法第241條第6款還規(guī)定: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注意:(1) 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只限于可以不追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刑事責任。被追訴前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有關單位反映,愿意讓被收買婦女返回原居住地,或者將被收買兒童送回其家庭,或者將被收買婦女、兒童交給公安、民政、婦聯(lián)等機關、組織,沒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2)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收買婦女、兒童沒有實施摧殘、虐待行為或者與其已形成穩(wěn)定的婚姻家庭關系,但仍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一般應當從輕處罰;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依法適用緩刑。(3)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處罰。(4)多名家庭成員或者親友共同參與出賣親生子女,或者 買人為妻 、 買人為子 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的,一般應當在綜合考察犯意提起、各行為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等情節(jié)的基礎上,依法追究其中罪責較重者的刑事責任。對于其他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必要時可以由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A.乙構成拐賣婦女罪B.甲構成拐賣婦女罪的共犯C.甲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D.丙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解析:本題主要考核拐賣婦女、兒童罪與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的關聯(lián)問題。本案中,甲向人販子乙提出收買婦女的要求,之后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只成立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一罪。甲提出收買要求只屬于收買者表達收買意愿的行為,既沒有使他人產(chǎn)生犯意,故不屬于教唆他人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也沒有幫助他人拐賣婦女的行為,因此甲不成立拐賣婦女罪的共犯。本案中的乙成立拐賣婦女罪,丙與甲成立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的共犯。ACD三選項說法正確,B選項說法錯誤,ACD選項說法正確。注意:行為人為了收買婦女、兒童,而教唆或者幫助他人拐賣婦女、兒童,然后又收買了該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時,應當實行數(shù)罪并罰,因為行為人超出了收買行為的范疇,實施了拐賣婦女、兒童的教唆行為或者幫助行為。本題正確答案為B。A.甲與乙合謀,將乙 賣給 丙為妻,取得財物后甲乙先后逃走。甲構成拐賣婦女罪和詐騙罪的想象競合犯,乙構成詐騙罪,丙成立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B.甲拐賣兒童之后,在關押過程中發(fā)現(xiàn)該兒童很調(diào)皮,為使其老實一點而實施暴力,將其打成重傷。甲的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屬于加重處罰情節(jié)C.甲想到自己的表弟丙沒有妻子,便對乙說: 你弄幾個女娃子來賣,很掙錢的,弄到人后我給你聯(lián)系賣。 后乙拐賣婦女,將拐騙的婦女帶到甲家,甲與其表弟丙將該女買下后給后者做妻。甲的行為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與拐賣婦女罪的共犯,屬于牽連犯,擇一重罪處斷D.甲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后,由于該婦女一直反抗,甲產(chǎn)生了將其出賣的意思,于是甲到處聯(lián)系買家。由于甲已經(jīng)實際控制了該婦女,所以甲構成拐賣婦女罪(既遂)A.甲成立拐賣婦女罪與故意傷害罪,數(shù)罪并罰;乙成立非法拘禁罪,與甲成立非法拘禁罪的共犯B.甲成立拐賣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非法拘禁罪,數(shù)罪并罰;乙成立非法拘禁罪,與甲成立非法拘禁罪的共犯C.甲成立拐賣婦女罪一罪,乙成立拐賣婦女罪、引誘賣淫罪,甲、乙屬于拐賣婦女罪的共犯D.甲成立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拐賣婦女罪,屬于吸收犯,以重罪拐賣婦女罪定罪處罰;乙與甲在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的范圍內(nèi)成立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