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關于批準錄用×××等 ××名同志為國家公務員的函-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關于批準錄用×××等××名同志為國家公務員的函發(fā)布時間:2017-11-2822:20:06關于批準錄用等名同志為國家公務員的函省安全廳:你廳《關于擬錄用1996屆大中專畢業(yè)生的函》(國安政[1996]18號)收悉。根據中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部分省級機關從1996年應屆高校、中專畢業(yè)生中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通知》的規(guī)定,經考試、考核合格,批準錄用等名同志為國家公務員。特此函復。附件:《錄用人員名單》1份省人事廳(章)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析評]例文51和例文52是請批函和批準函例文。[例文55]北京市農工商聯(lián)合總公司關于2001年各級管理費列支辦法的函京農管函〔2002〕1號北京市財政局: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稅前扣除北京市國有企業(yè)上交主管部門管理費的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稅〔1998〕171號)文件精神,根據我總公司的管理情況,我們擬訂了《關于2001年各級管理費列支辦法》,請求按此辦法對所屬公司在其銷售收入的2%的范圍內收取管理費,并在上繳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此請妥否,請函復。附件:《北京市農工商聯(lián)合總公司關于2001年各級管理費列支辦法》北京市農工商聯(lián)合總公司(章)二○○二年月日[析評]這是一則請求函。因向不相隸屬單位請求,故用函。